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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教学部听课评教暂定办法
来源: 发布日期:2025/06/03 点击量:

体育教学部听课评教暂定办法

为加强日常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,规范教学运行,保证课堂教学质量,根据《陕西开放大学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(试行)》(陕开大质[2024]2号)、《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管理办法》(陕工商院质[2022]2号)、《陕西工商职业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(试行)》(陕工商院教[2017]12号)文件精神,现对体育教学部听课评教暂定办法规定如下:

一、听课评教人员

部门主任办公室主任专任教师

部门办公室领导下,按照部门听课评教工作计划,开展听课评教工作。

二、听课评教数量及听课评教范围

(一)听课评教数量

体育教学部主任听课评教不少于6次、办公室主任和教学督导听课评教不少于4次,教师听课评教不少于1次。

(二)听课评教范围

1.本学期体育教学部开设的课程(包括公体课俱乐部课等)。

2.新开设课程和新任课的校内外兼职教师。

3.教学效果欠佳、学生评价不高的任课教师的课程。

三、听课评教方式

听课评教方式以随机、随堂听课为主,也可采取重点听课、联合听课等多种形式进行,听课不需要提前通知任课教师。

四、听课评教内容

(一)教师授课基本情况(包括备课、教案、多媒体课件、教学态度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效果及教改措施等。

(二)学生学习情况(到课率、精神面貌、课堂学习气氛等)。

(三)教师、学生对教学、教学管理、教学设施等的意见建议。

五、听课要求

(一)听课人员须课前到达授课场地,并向授课教师明示授课教师应积极配合,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。

(二)听课人员应尊重教师,不迟到、早退,课中不接打电话;遵守课堂纪律,不随意进出教室,保持良好课堂秩序。

(三)每次听课要完整听完2节课,听课人应对教师教学及学生学习情况做出评价,认真填写《听课记录表》或《教师教学质量量化评价表》。评价要做到公平、公正,并注意保密。

(四)听课结束后,听课人员应主动与师生交换意见,征询师生对学校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
六、学院听课评教

部门教学督导组的领导下,组织部门内部听课评教活动,听课评教结果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之一;教学督导组在学期末对部门的听课评教情况进行总结分析;部门办公室将听课评教资料整理归档。

七、听课评教资料的反馈与处理

(一)部门领导的听课评教资料(记录)由办公室统一收集整理

(二)部门教学督导组督导员、教学质量同行评价听课办公室统一收集整理

(四)部门将本学期学院听课评教工作总结报告及《学院领导听课评教统计表》、《学院教学督导组督导员听课评教统计表》、《学院同行评价统计表》经体育教学部主任审批后通过钉钉报送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估中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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